经典案例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案中案“执行异议之诉”

时间:2020-4-5

  策达胜诉经验:策达律师每办理一个案件都会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系统”,在里面完整的包含着检索、梳理、分析、回顾、总结和复盘,在策达每一个经典案例的背后,都有跨专业、跨团队的集体讨论、集中展示。在律所内部多次的研讨、复盘之后,经历变成了更有价值的“经验”,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的尊重与保障,每一位参与的律师也获得了更广阔的思维和更精致的手法。


  案例导读

  卖方河南人在齐河拥有一套房产,彼时未办理房产证,卖给买方宋某,约定分期付款,卖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并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在这段时间里,买方积极按照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本地房价飞涨,此时,卖方开始涉入一桩河南的借贷纠纷案件,这起借贷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查封执行这套齐河的房产,宋某向河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被驳回。

  本所合伙人田鹏程律师,在这个案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接受了当事人宋某的委托,代理该案后再次向河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田鹏程律师在这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中认真研究案情,提出了关键性证据,引用最高院的最新法律观点以及提出对方恶意串通后进行虚假诉讼的合理怀疑,最终取得了法庭认可,同时在房产所在地齐河对房产进行了保全,以防止对方毁约进行一房二卖,双重保险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执行异议之诉胜诉,确定宋某房屋所有权人地位,在接下来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我们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继续得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案情的结果,从当初第一次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本案争议的房产极有可能在对方恶意提起的借贷纠纷案中执行,到得到案件的最终胜诉,对方当事人配合过户并支付违约金,至此圆满结束。

  对于自己的当事人来说,房产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大部分财产,避免这套房产被落入对方的法律圈套,所以必须要制定完整、正确的诉讼策略,从而才能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本案例中能提供出的策达经验。

嘿,欢迎在线咨询!

Copyright©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策达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10792号